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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:吉械注准20202140051
库存情况:现货、预订
配送方式:上海自提或第三方快递
商品价格:电议
产品标签:口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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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咨询沃鸿医用防护口罩 N95
医疗器械注册证:吉械注准20202140051
规格型号
拱形:13.5cm×12cmN95
折叠式:16.5cm×10.5cmN95
产品介绍:
医用防护口罩由口罩体、口罩带和鼻夹制成。拱形医用防护口罩还具有海绵条。
适用范围:
供医疗工作环境下,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、阻隔飞沫、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等用。
产品特点:
1、口罩基本要求: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,应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,表面不得有破洞、污渍,不应有呼气阀。
2、尺寸:拱形医用防护口罩的尺寸为13.5cm×12cm。折叠式医用防护口罩的尺寸为16.5cm×10.5cm(口罩折叠时测量的宽度为
10.5cm)。允差值±5*。
3、鼻夹:口罩上应配有鼻夹。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。
4、口罩带:口罩带应调节方便。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,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*应不小于10N。
5、过滤效率:在气体流量为85L/min情况下,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
表1 过滤效率等级
等级 过滤效率*
1级 ≥95
2级 ≥99
3级 ≥99.97
6、无菌:口罩应无菌。
7、环氧乙烷残留量: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,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/g。
注意事项
防护口罩
1、鼻夹明显一面为口罩正面。
2、使用前需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,如发现包装破损严禁使用。
3、以无菌方式提供,采用环氧乙烷灭菌。
4、使用后请参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进行销毁处理。
5、本产品一次性使用,不得重复使用,产品开封后请尽快使用。
6、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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